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近日出台《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快蒙医中医事业发展。
《意见》是一部指导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呼伦贝尔市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突出了顶层、整体设计,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强调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发挥蒙中医药作用,又系统提出了呼伦贝尔市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意见》规定,要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全面提高蒙医中医服务能力。要求各旗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蒙医中医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整合现有蒙医中医资源,强化市级蒙医中医机构建设;进一步办好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和中医医院,建立健全蒙医中医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蒙医科、中医科建设;加强嘎查(村)卫生室蒙医中医业务建设;鼓励多形式办蒙医中医医疗机构。
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投入。要求各旗市区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提高,逐年增加对蒙医中医事业的资金投入;突出特色优势,切实加强蒙医中医的服务能力建设;要充分重视和加强蒙药制剂室标准化建设;加强蒙医药传统治疗技术的整理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蒙医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注重人才培养,提高蒙医中医人员素质。
充分发挥蒙医中医在新型合作医疗和对外交流、合作中的作用。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要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应用蒙中医药,充分发挥蒙医中医诊疗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要把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把蒙医中医服务内容作为合作医疗支付项目,完善并落实各种蒙医中医的诊疗规范,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蒙医中医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加大宣传蒙医中医的理论特色和独特疗法,积极开展同俄罗斯、蒙古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要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共同支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发展蒙医中医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把改善蒙医中医服务条件、提高蒙医中医人员素质、提高蒙医中医服务比例,作为本地区蒙医中医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意见》对发改、财政、人事、药品监督、劳动保障以及科技、教育、建设、物价、工商、税务、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协作工作内容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陈桂林)